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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域名:http://www.cfjkjy.com 发布时间: 2007-02-07 阅读次数: |
2007年我市的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技兴医的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发展、实用为主、普遍提高、终生教育”的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方针,遵循在职培训教育为主、学历教育为辅的人才培养原则,积极协调和发挥各方面力量,加强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要从组织管理、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经费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保证各项经费。要本着政府、卫生部门、单位、个人共同合理分担的原则,合理解决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经费的落实,确保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重点学科及学科队伍建设 1.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赤峰市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要认真加强自治区重点学科的建设,按照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标准,做好填平补齐工作,迎接自治区卫生厅审核验收。 2.从2007年开始,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市旗两级预防保健机构评选赤峰市级重点建设学科20个;并做好重点学科建设进行申报和初评工作。选拔培养赤峰市学术技术拔尖人才80人。 三、积极举办各种短训班,提升卫生队伍的服务能力 (一)为了加强基层卫生院技术骨干的培训,提高基层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今年要继续举办乡镇卫生院内、外、妇、儿等专业培训班、中医骨干提高班、护理管理培训班。 (二)举办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及中心城区个体医生岗位规范管理培训班。 (三)建立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更新培训班。使乡镇苏木卫生院以上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争取爱德基金会的资助,加强乡村医生骨干的培训工作,提高乡村医生的卫生专业技术水平,更好的为广大农牧民服务。 (五)进一步完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 1、对于卫生院已经取得规定学历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年内有35%参加旗县区级及以上统一组织的知识更新培训学习; 2、对于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要求有35%的人员参加市及旗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的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的进修学习。 四、加大学历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为实现2010年卫生人才培养目标,年内继续与高等医学院校联合,举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的临床医学、护理、预防医学等专业本(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班。 (二)各旗县区卫生局要结合辖区卫生队伍的学历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及组织报名和相关管理工作。努力实现: 1、旗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无医学学历的医疗、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年内要有20%参加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教育; 2苏木乡镇卫生院45岁以下,无医学学历的医疗预防卫生专业人员,年内要有20%参加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教育。 (三)要进一步规范成人医学学历教育。针对目前我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办学乱、办学差的现象,今年要积极争取有管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加大整顿的力度,规范成人医学学历教育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确实通过成人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我市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 五、认真积极完成自治区卫生厅和卫生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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