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至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兵、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调研员池敏、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乌兰、副局长于连云和扎拉嘎呼等一行,在市人大李雪波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李忠副主任、孟昭均局长及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卫生局相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市《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执行及落实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和督导检查。 自治区人大执法调研组和政府督导检查组分别视察了翁旗、元宝山区、红山区、右旗、左旗、阿旗贯彻执行《条例》、《决定》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部分旗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红山区长青、哈达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蒙医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自治区人大执法调研组和政府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中蒙医药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近几年来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在加强中蒙医院基础建设、提高中蒙医药人员经费投入、加快中蒙医院人才培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一是全市中蒙医机构建设明显加强,科室布局和就诊流程更加科学、合理,医院管理更加规范,医疗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市财政近两年连续增加对市中蒙医院的预算拨款,达到了《决定》的要求标准。各旗县区也通过各种方式对本级中蒙医院进行扶持,使全市中蒙医院人员经费占财政预算拨款总额比2007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三是翁旗参加新农合的农牧民在门诊中蒙医药费用直接核销试点工作,在全市乃至全区尚属首例,要积极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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